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阳江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阳江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必须抓紧抓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2020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和外部环境变化、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3月10日,市政府批示,由我局会同有关单位,结合省文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预期效果
《阳江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既聚焦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注重考虑发展变化需要。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冠肺炎疫情、经贸摩擦带来的冲击,打出稳就业促就业政策组合拳,同时顺应新业态、新经济发展需要,研究支持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举措,扩大岗位供给,为实现2020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0%以内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九条:一是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二是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三是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四是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五是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六是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七是加大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力度。八是强化就业服务供给。九是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研判机制。
对比1.0版“促进就业九条”,2.0版“促进就业九条”在补贴政策方面主要新增了5条防疫期间优惠政策,分别是: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疫情期间的援企稳岗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还款、允许延期补办就业创业补贴。
新增了3个常规补贴项目,分别是: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吸纳登记失业人员补贴。
新增了2个奖补类项目,分别是:省级家政企业一次性奖补、村(居)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一次性补助。
延长了3个补贴实施期限,分别是:阶段性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实施期限由2020年底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实施期限由2019年底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实施期限由2019年底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调整了10个补贴标准,分别是:放宽了申请援企稳岗返还标准、降低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提高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扩大了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范围、扩大了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范围、扩大了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范围、扩大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补助范围、扩大职业介绍补贴范围、更改了临时生活补助人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