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2017年度自评报告
阳江高新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2017年度自评报告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我去2017年度土壤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7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阳江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管,突出重点区域、行业污染防治,有序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积极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不断夯实各部门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
二、重点工作
(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土十条》《省土十条》《年度方案》要求,结合《阳江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立足于我区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区直各相关单位意见以及公众意见,印发了《阳江高新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阳高管函〔2017〕195号),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与保障。下步,我区将呈送《阳江高新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至市政府备案。
(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我区列入市开展基础信息调查的重点企业共4家,为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阳江翌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和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
区环保分局正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做好现阶段的资料收集(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方式收集地块信息工作;下一步将配合委托的专业机构分析所收集的信息,填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表以及录入国家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
(三)土壤污染源头预防
1、严防工矿企业污染
(1)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情况
根据省重金属“十三五”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要求,我区暂时无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整治项目,区环保分局延续《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相关工作安排,成立以温雄局长为组长,梁显敏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小组,明确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任务要求;以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阳江翌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重金属管理工作。配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区环保分局加强了对区内相关涉重企业日常巡查工作。以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阳江翌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管。据统计,2017年区环保分局共出动82人次,检查企业52家(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2)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发布
根据《2017年阳江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我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共有3家,分别为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和阳江翌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3)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情况
我区暂无发现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情况。
(4)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清理整顿情况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的通知》(粤环〔2017〕68号)《阳江市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实施方案》要求,区环保分局进行排查,废塑料行业共发现1家,为阳江高新区贵哥塑料加工厂,并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
(5)工业固体废物推存场所排查
高新区港口工业园区范围内的炉渣主要是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和阳江翌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利用进口红土矿采用国家鼓励类工艺RKEF技术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炉渣,目前主要临时贮存堆放在海港三横路以南的阳江市港龙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规划用地内。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已对该堆放场进行初步整改,为对该堆放场进行规范化整改,三家企业已于2017年4月份与广东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编制堆放场技术改造工程实施方案。5月完成实施方案初稿,8月16日召开了《阳江炉渣堆场技术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并通过专家评审,8月17日定稿并出施工方案,9月动工进行堆场整改, 1月底已完成边坡修整加固及覆土、整体工程排水沟、混凝土排水管;集水池沿用原来的水塘,基围已加固;并在堆场四个方向设置监测井;同时为解决堆场安全隐患,增加了围挡、安装30多块安全警示牌、标识牌及管理制度以及一个移动箱式门岗,加强绿化种植草皮,种植树木20多株,同时在背面设置路沿石及安装植草砖。
(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阳环函〔2017〕65号)的文件要求,区环保分局去函要求广东广青金属有限公司、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阳江翌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明轩实业有限公司、嘉吉粮油(阳江)有限公司、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广星气体有限公司、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保丰港务有限公司9间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完成备案。
截至2018年1月31日,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已完成备案;广东明轩实业有限公司已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目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嘉吉粮油(阳江)有限公司已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准备向区环保分局办理初审意见;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阳江翌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正向区环保分局办理初审意见;广东广星气体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编制工作;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预案编制,召开了专家评审,现正根据专家意见修改中;阳江市保丰港务有限公司及阳江市保丰码头有限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总体预案一起由广州市安益职业安全事务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编制,前期材料已收集完成并完成报价,合同正在签订中。
2、历史遗留尾矿库整治
经区安监局排查和调查,我区暂无历史遗留尾矿库。
3、控制农业污染
(1)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核实情况
2017年8月,按照市工作部署,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协助市农业局在我区4个监测点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市对土壤样本进行分析。
(2)推进面源污染控制和治理
一是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科学使用和减少化肥、农药的用量,对保护土壤水源等至关重要。我区近年来,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和合理使用农药技术,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加强施肥管理。2017年,我区农业部门向农药销店、种植大户、村委会干部、部分农户派发了《广东省依法依规经营农药告知书》、《农药管理条例》共500多份,与20户种粮大户签订了《农药安全使用承书》。
二是抓好实农膜、塑料袋、望料瓶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在各村积极开展农户负责回收处理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薄膜、塑料袋、塑料瓶等投入品废弃物和农作物废弃物,推行农田少废生产、清洁生产。
三是大力实施作物秸秆还田循环利用。通过宣传发动、加强督促检查,推广秸秆还田技术等一系列措施,强化全区秸秆还田工作成效。2017年,全区主要农作物耕种面积共8.27万亩,秸秆产量2.36万吨,秸秆年均综合利用总量为2.35万吨,利用率达99.5%。
4、减少生活污染
经区规划建设和交通局排查,我区没有垃圾填埋场排查和污泥无害化处置企业。
5、未利用地环境监管
区环保分局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案件、投诉举报线索和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执法中发现的未利用地环境违法行为为主,对未利用地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环境违法行为,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开展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检查期间共出动人次20余次,出动车次10余次。
(四)农用地分类管理
1、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情况
根据《阳江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由区环保分局督促和指导列入我区土壤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名单的企业,与区管委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落实土壤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督促企业履行环保监测、信息公开等义务,接受社会监督。
2、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耕地污染问题风险管控情况;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受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的进展
我区暂无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耕地污染问题。我区暂无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受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
(五)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1、(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建立
经排查,我区没有符合《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疑似污染地块。
2、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
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封污染。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三界四区”(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允许建设区、有条仵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将城乡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落到实地;在禁止建设区范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活动,规划实施以来,在禁止建设区范围内未开展建设活动,有效保护我区土地生态环境。
3、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情况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情况
我区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求企业做好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硬底化、防渗等污染防治设施),均按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我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共3家,分别为广东广青金属有限公司、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和阳江翌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区管委会分别与上述3家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在网站公布。
(六)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及试点示范
1、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我区暂无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目标、任务。
三、存在问题、下步计划
(一)存在问题
1、县区技术力量薄弱,资金欠缺,导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部分工作未能及时有效开展落实。
2、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完善,信息未能及时共享,同时各部门间未设立专职人员专门对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3、宣传力度不足,部分企业尚对土壤污染防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二)下步计划
1、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对各个企业污染的监管,加大土壤保护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2、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污染的危害以及保护土壤环境的相关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3、积极争取,加大投入,全面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能力
以争取资金、加大财政投入为抓手,保障污染治理。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
四、评估结论
2017年度,我区已基本完成《土十条》、《省土十条》、《年度方案》中规定的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总体得到保障,自评通过2017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考核。
阳江高新区管委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