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13年创建平安工作方案
高新区2013年创建平安工作方案
为实现我区“在加快发展中转变方式、实现幸福追赶”的目标,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平安阳江《实施意见》和《推进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2013年的创建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平安高新区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创建活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为高新区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平安高新区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基础性问题,实现“一强二升三降”(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破案率、起诉率、审结率、执结率、调解率上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上升;重大刑事案件下降、重大群体性事件下降、重大安全事故下降)的目标,使我区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社会持续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组织实施
(一)、以“创平”群众满意度调查为抓手,推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每季度由区平安办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对区相关部门的创建平安工作进行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测评满意度较低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时整改。总体目标是我区创平工作满意度要达到90%以上。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抓好五大工程建设
在全面推进十大创平工程的同时,重点抓好法治建设、群众权益保障、社会矛盾化解、基层基础建设和平安文化建设等五大工程建设,对应以上五大工程着力做好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执法责任追究是树立法制权威,提高依法治区水平的重要方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对本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建立和完善我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配套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投诉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狠抓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基层的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水平。
二是开展整治企业欠薪专项活动,维护务工者合法权益。成立整治企业欠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全区性的企业欠薪排查调处活动,重点抽查部分建筑企业。发现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对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和欠薪逃匿等涉嫌犯罪行为的,要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及时收集有关证据材料,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消除不稳定因素。
三是健全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开展上访积案专项调处化解活动。针对重大政治活动、节假日、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围绕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调处化解工作。把排查预防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发生放在突出位置,弄清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矛盾纠纷线索。对历史积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调处方案,限期化解。同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确保纠纷有人过问,矛盾有人调处,信息有人上报,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确保社会稳定。
四是进一步深化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着力进行创建平安校园等平安细胞工程建设。在全面开展平安细胞工程的同时,重点抓好“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在去年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对学校的层级动态管理,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季节特点,在学生中开展“防暴力、防溺水、防车祸、防火灾、防中毒、防拐骗、防盗窃、防传染病”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并对学生进行避险自救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突发事件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师生应对外来袭击、投毒纵火、交通事故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后果的意外事件的能力。继续完善学校应急处理机制,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日常使用维护制度,加强技防设施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保障技防设施正常运行,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
五是开展平安文化建设。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新时期广东精神为导向,以创建平安广东为契机,开展阳江高新区优秀乡土活动,发挥我区优秀文化在社会治理和平安创建中的引导作用;深入推进各类安全防范知识专题教育,提升全区公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出一批具有阳江高新区乡土特色的平安创建色彩的文艺作品,使创建平安活动深入人心。
(三)、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按照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注重防控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重点完善街面巡逻防控网、社区村庄防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等“六张网”。开展立体化社会治安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推广“一格多员”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源头治理、落实前端防范。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指挥体制、救援队伍、物资储备等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平安阳江高新区创建浓厚氛围
按照《创建平安阳江宣传工作总体方案》和《创建平安阳江近期宣传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联席会、情况通气会等制度。开展文艺下乡表演、电影下乡放映等方式使平安创建深入基层群众,同时,运用媒体做好宣传,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创建平安高新工作,发动全社会力量,构筑“全民创安”工作格局,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迅速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平安创建氛围。
(五)、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区平安办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组,深入各部门,通过明察暗访,走访群众、实地查阅各类资料、听取工作进展汇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等方式,强化对各部门平安工作的督导力度,促进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并加强信息通报制度,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以形成良好的争先创优局面。
(一)考评工作组织。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检查、考评,分层次、分类别出台平安创建考评指标体系,并适时修改完善,考评工作由区综治委组织实施,采取下考一级、条块结合的办法,每年组织一次。
(二)考评内容及程序。严格按照《创建平安高新考评试行办法》进行考评(见附件1),区考评所辖镇和区直相关部门,镇考评所辖村(居)参照上一级做法进行。
(三)考评结果运用。把平安创建考评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评成绩优秀的,予以表扬奖励;对考评成绩差的,予以批评问责。
附件1
创建平安高新考评试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创建平安高新工作,根据省、市、区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幸福高新区为目标,创建工作与创建成效并重,上级考评与群众评价结合,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创建平安高新考评工作。
第三条 考评以群众满意为基本要求,以“一强二升三降”为主要标准,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工作导向,推动实现社会可持续稳定。
第四条 平安创建考评与综治考评相结合进行,实行年度考评制,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一个考评年度。
第五条 凡出现中央、省、市和区规定的综治“一票否决”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评组织
第六条 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局负责组织对相关单位平安创建工作的考评。
第七条 区的平安创建考评指标体系采用“双百分”制,即体现创建平安举措的《平安创建表》(见附件3)和体现创建平安成效的《平安绩效表》两部份(见附件4)各100分,总分200分。
三、考评程序
第八条 考评程序包括自评、核查、公示、核准、审定、公布。
第九条 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的自评。其中,《平安创建表》第3项(社会动员),《平安绩效表》第1项(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增强)、第2项(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上升)3个项目,由市综治办分别委托1家官方和1家民间专业调查统计机构测评,两家机构测评结果的平均分为各地相关项目的得分。
第十条 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局负责组织对区直各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核查。
第十一条 核查结果经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局公示后,报区党委、管委会审定。
第十二条 自评工作及结果上报,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核查、公示以及审定工作于每年1月底前完成。
四、奖惩
第十三条 区党委、管委会定期召开创建平安工作大会,对考评成绩前3名的单位予以表扬奖励。
第十四条 区党委、管委会每年对考评成绩最后一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连续两年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取消当年该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评先、表彰、奖励资格。
第十五条 由组织人事部门将创建平安高新工作列入领导班子任期目标,把考评结果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理晋职晋级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对考评工作中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已获得奖励的,予以撤销;情节严重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五、附则
第十七条 对区直相关部门创建平安工作的考评及奖惩办法,由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局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局负责修订区对所辖单位的平安创建考评指标体系,报区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局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阳江高新区平安办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