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来源: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11-23 09:51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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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在区党委、区管委会正确的领导下,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局以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和药品安全为重点,认真开展各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也使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较好的保障,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依法严格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新《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食品药品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把好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时限审核资料、现场核查,核查合格后,方予以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到目前为止,我区现有持证食品流通经营单位258户(其中食品流通158户,餐饮100户),药品经营单位17户,二类医疗器械备案3户,审核发放新申请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证》20户、延续10户、变更3户、注销17户;新申请流通类《食品经营许可证》17户、延续10户、注销4户;药品类《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3户;新申请二类医疗器械备案1户。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的食品流通经营,对所有新办的食品流通单位实行100%建立档案。

二、强化监管,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今年,我局按照省市文件的要求,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认真开展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农贸市场、小作坊、超市、零食药店、医疗器械等经营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开展辖区内重要时段和重要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热点问题。按照抓“重点时段、重点季节、重点场所、重点对象”,对食品药品单位管理制度建设、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索票索证及登记情况、食品加工经营情况、食品药品标签标识、保质期等方面进行检查,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热点问题,及时纠正食品药品单位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一)开展节假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检查。根据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我局组织开展了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餐饮经营单位、农贸市场、小作坊、超市、零食药店、医疗器械等食品药品经营场所,重点检查食品药品的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采购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和追溯、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食品药品标签标识、保质期,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监管人员做好检查记录并发出整改意见,对存在问题的经营户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并追踪复查。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节假日专项检查期间共出动人员350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经营单位115户次,有效地保障了节日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我们针对辖区的食用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单位、零售药店、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挖行业性“潜规则”,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本次排查,共排查食品小作坊45户次,商场16户次,农村地区(“三小”)69户次,大型餐馆4户次,学校食堂8户次,企业食堂(500人以上)2户次,网络订餐1户次,零售药店35户次,医疗器械2户次,化妆品30户次。在抽检排查中发现,1批次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食品不合格,我局已移交综合执法局处理,并对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负责人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进货查验工作,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

(三)开展集体食堂、春秋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加强集体食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的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饮食安全,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我局对辖区内的集体食堂、学校食堂经营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了专项检查。一是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的经营单位是否存在食品进货不按规定索票索证和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检查食品是否存在标签标识不规范情况;检查是否经营已过保质期及不合格食品。二是检查企业食堂,学校食堂经营单位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制作过程是否规范;食品留样是否规范;食品标签标识、保质期、进货手续和合格证明。此次检查,共出动专项检查人员185人次,检查46户次,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开展旅游景区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行业监管,确保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景区周边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积极开展了旅游景区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包括:合法有效资质情况、食品原料采购情况、环境卫生整洁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食品留样执行情况、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情况等。此次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数126人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18户次,发现问题餐饮经营单位6户次,完成整改的餐饮经营单位6户次。

(五)开展打击“两超一非”百日专项整治。为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打击“两超一非”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积极开展了打击“两超一非”百日专项整治。针对食品经营户,重点检查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落实进货查验情况、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添加非食用物质情况等。本次专项整治共抽检了12批次,11批次合格,1批次(甘草榄)不合格,已移交区综合执法局处理。共出动人员428人次,检查食品小作坊26户次,食品销售经营户42户次,其中保健品销售12 户次,食用农产品经营者47户次。检查餐馆5间次,单位食堂5间次,未落实进货查验的经营户3户次、责令整改经营户3户次,整改完成经营户3户次。

(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整治。2017年上半年,为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我局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整治行动,根据农村食品安全风险特点,加强对农村餐饮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制度,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07人次,检查相关经营户23户次,责令整改4户次,整改完成4户次,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七)开展农村食品、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食品、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我区农村食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市局文件精神,我局积极与农村事务局、执法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农村食品经营户、小作坊、水产品经营户、餐饮单位、农贸市场,逐户检查,核查其是否建档、证照是否齐全,食品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全面清理和规范不符合食品、畜禽水产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坚决取缔和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行为,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682次,检查农贸市场13个次,检查食品小作坊33户次,食品经营户118户次,畜禽水产品经营者45户次,餐饮单位10户次,抽检水产品9批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处理消费投诉2件。

(八)开展了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对全区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诊所、化妆品市场中的商场超市、百货商店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其是否有无证照经营、是否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所经营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产品非法宣传和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320人次,检查了经营户118户次,其中涉药单位42户次,保健食品经营户36户次,化妆品经营户40户次。

(九)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药品经营企业。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从严监管的原则,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检查力度,通过GSP跟踪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了GSP认证成果,提高了经营者规范经营的意识和水平。本次跟踪检查企业5家,出动30人次。

(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督与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与经营,提高经营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有效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我局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监督检查与不良反应监测检查,严厉打击医疗器械经营中的违法行为。本次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共检查医疗使用单位3家次,经营企业4家次,出动工作人员30多人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33例,有31份成功上报,其中新的一般10份、一般的18份、新的严重的3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共上报17份,有16份成功上报,其中危及生命的(严重的)2份、一般的14份。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格局

(一)召开餐饮、流通食品安全会议。为进一步提高餐饮、流通食品安全水平,增强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一是组织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通过课件演示向参会人员宣讲了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常识及学校食堂管理规范,“明厨亮灶”工程等内容;二是组织召开食品流通工作会议,会上宣贯食品经营方面知识及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相关规定,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与经营单位签订了《食品销售经营安全承诺书》共30余份,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

(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根据中央、省市文件要求,我区食安办在平冈文化中心广场举行了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阳江高新区2017年食品安全周启动仪式。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冯水强同志,教育文体卫生局局长梁鸿武同志,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等参加了启动仪式。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派发有关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常见食物中毒预防、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知识手册、食品鉴别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突发事件应急自救逃生技巧、食物中毒处理方法等,并接受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咨询。现场吸引了大量人民群众前来了解和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现场共派发宣传资料1万多份。

(三)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与保健食品宣传活动。为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我局积极开展食品宣传工作,一是在高新区新城广场参加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食品药品知识宣传小册子、宣传画报、接受咨询投诉等形式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一步向群众普及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常识。二是开展以“小手拉大手、警惕会销陷阱”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旨在防止老年人上当受骗,活动覆盖我区22个村委会和1个居委会,共发放宣传资料5200余份。

四、倾听群众心声,为民排忧解难

一年以来,我局共接到投诉12件,其中12345热线投诉9件,网络投诉3件。12345热线投诉调查办理完毕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所有投诉全部在期限内办理完成。

五、加强食品药品抽检快检工作,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

为充分发挥食品抽检,快检等技术优势,提前预防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市局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抽检快检与农产品快检工作。2017年以来,共抽检小作坊、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共105批次,食用农产品71批次,保健食品2批次,医疗器械2批次,化妆品3批次,其中抽检检验有3批次不合格,已将不合格批次报告移交区执法局处理,完成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3600批次,其中快检检验8批次不合格。

六、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明厨亮灶改造工作

为全面提升高新区餐饮服务质量水平,我区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以及明厨亮灶工作,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名厨亮灶改造工程。目前为止,我区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评定总数98家,量化率高达97%,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建设55家,完成率达52.4%。

七、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监管人员编制不足和监管资源缺乏。我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数较大,而监管人员编制不足和监管资源缺乏,导致日常监管工作压力大。

(二)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不完善。部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文化程度低,法治观念意识不强,导致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不规范,资料存档不齐全。

(三)部分餐饮业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些小型餐饮单位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加工操作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毒工作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等。

九、2018年工作计划

(一)把好行政许可审批关。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公平、公正严格把好申报资料关和现场审核关,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药品行业准入关。

(二)加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全面提升我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三)推进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促进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自身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四)全面深化“明厨亮灶”工程。推广“明厨亮灶”工程,以保障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实施视频监控式或透明式的厨房为手段,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连接平台,构建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促使餐饮服务提供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饮食安全。

(五)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逐步完善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检测制度,保障食用农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六)加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健全食品药品的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监控食品药品市场销售高风险环节,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七)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培训。一是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和食品药品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八)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切实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引导公众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形成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阳江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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