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社保分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高新区社保分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保险基金基本情况。
1.城镇职工五险扩面征缴及基金运行情况。
截至2015年5月底,全区城镇职工“五险”参保人数为40073人次,比去年底增加了762人次;其中养老保险为12416 人(其中二、三产业从业人员11516人),比去年底增加了270人;失业保险为5103人,比去年底增加了46人;医疗保险为7414人,比去年底增加了128人;工伤保险为9237人,比去年底增加了195人;生育保险为5903人,比去年底增加了123人。
截至2015年5月底,全区城镇职工“五险”社保费征缴收入2664万元,同比增加了26.14%;其中养老保险为1782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46.87 %,同比增长了28.94 %;失业保险为38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27.94%,同比减少44.12 %;医疗保险为75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43.90 %,同比增长了24.63%;工伤保险为6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8.89%,同比增长了71.05 %;生育保险为20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35.09%,同比增长了33.33 %。
截至2015年5月底,全区城镇职工“五险”基金支出1824万元,其中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14万元,失业保险支付5万元,医疗保险支付533万元,工伤保险支付50万元,生育保险支付22万元。
截至2015年5月底,全区城镇职工“五险”基金结余11450万元,其中养老保险累计结余696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累积结余824万元,医疗保险基金累积结余325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出现赤字32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累积结余81万元。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全区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36570人,其中16-59周岁20741人,60岁以上15829人;缴费人数6672人。截至2015年5月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1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864万元,个人缴费收入135万元,利息收入12万元);基金支出796万元,期末累积结余3343万元。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
2015年,市下达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城居医)参保任务数为91500人,我区实际参保人数91978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0.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巩固。
截至2015年5月底,基金征缴收入2983万元(其中个人缴费0万元,各级财政补贴2981万元,利息收入2万元);基金待遇支付1715万元,基金累积结余3340万元。
(二)2015年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
按照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区委和区管委的要求和部署,我局精心部署,及时召开动员会,结合实际,制定了局工作落实年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实施“年初建账、平时查账、半年对账、年底结账”的台账式管理模式,将股室主抓或配合的重点工作和项目进行明确、细化和分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2015年工作落实年重点工作落实台账”。
(三)主要工作措施。
1.拟订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年初,我们按照市、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分局实际,制定了《高新区社保分局2015年工作计划》,将全年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明确了具体负责部门,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量化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及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一是按粤人社发[2015]64号《关于2015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我区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进行年度调整。二是按粤人社发[2015]73号《关于2015年度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规定,对我区领取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人员进行待遇调整。
3.加温鼓劲,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全覆盖工作。
在2014年实现社会保障卡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市局信息科、合作银行和惠泽公司的沟通协调,督促村居委会干部利用节假日期间参保人返乡过节的时机,抓紧完善相关资料,确保信息完整,资料齐全,做好信息采集表查漏补缺工作。2015年,市下达我区办卡任务97545张,目前已回表96544张,回表率达99%,已回卡并发放89535张。
4.继续贯彻落实各项补缴政策,切实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
继续落实养老保险特殊人群参保补缴政策,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老有所养。今年1-5月,共办理早期离开企业人员补缴 5人,办理早期下乡知青一次性补缴业务3人,应参保未参保人员补缴业务共5人,办理个人补欠养老保险费业务4人,粤人社发[2011]37号文补缴1人,办理视同账户建账情况10人。
5.加强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一是按照规定对全区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进行年检。目前,我区85家参保单位通过了2015年度年检,完成率为51%。二是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共有1462名企业退休职工,已有1249名退休职工通过验证,完成率为85.43%,其中异地审验675人,上门服务24人;截至目前,共有11769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通过了生存验证。三是认真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与监管工作,定期及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督促检查。主要是对我区部份普通门诊定点乡村卫生站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情况;对区内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共计48人次;对我市部份民营医院进行了不定期检查,共计52人次;对意外伤稽核共计21单次;对养老、待遇稽核认定12单次。此外,对我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年度考核工作。这些措施有利地加强了内控力度,有效遏制瞒报、冒领等违规行为,确保社保基金的健康运行。
6、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准备工作。
按照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和部署,我局成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有关数据信息,包括应参保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应参保人员信息、工资信息,参保信息进行登记。同时,利用局公示栏、微博、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开设宣传专栏,加强政策解读,营造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一是随着社保待遇的提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增长较快,而各险种参保人数除养老保险出现小幅增长外,均出现了下滑;基金征缴收入同比也出现了下滑,特别是工伤保险今年1-4月出现当期赤字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累积赤字335万元,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艰巨;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进展缓慢,缴费率偏低,离年度目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三是随着我区社会保险工作的推进,社保业务经办工作量成倍增加,但是由于我局暂借用原平冈镇国税所二至三楼办公,场所拥挤,水、电及网络设施陈旧、设置不合理,无法更新改造,难以给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按照市和区的工作部署及《高新区社保分局2015年工作计划》,下半年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配合市局,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根据国务院和省文件规定及工作部署,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市局的工作安排,我局已成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我区的相关工作,预计在今年8月份完成经办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间启动。
(二)做好城乡医疗保险统筹、一站式结算等相关工作。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0]487号)和《印发阳江市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2]58号)文件精神,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15年起实行市级统筹。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已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城居医保待遇审核支付及累计结余资金转移等工作也在有序进行中。同时,协助补充险承办单位,开展一站式结算工作,方便群众办理大病报销,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另外,配合市局做好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工作,目前,已实现9家市外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
(三)加强监管,防范社保基金流失。
一是要开展基金安全检查和经办管理岗位环节评估。以改革资金结算方式和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和医疗服务监控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基金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性问题,确保基金安全和平稳运行。二是要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稽核力度,加强与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的协同配合,逐步形成联合防范和共同打击的工作机制,防范医保基金流失。
(四)及早谋划,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按市的统一部署,计划在7-10月份开展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宣传发动及医保费征缴工作,指导并敦促村委会做好参保人员信息报送及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在11-12月份完成2016年度的参保缴费工作,进一步巩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
(五)积极采取措施,完成我区民生工程。
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17号和《关于下达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2015]46号),从2015年7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00元/ 人·月,此事项也是我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届时我局将按照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进行调整。
(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社保政策家喻户晓”的良好局面。
深入贯彻省人社厅的决策部署以及相关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执行《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方法》,全力推进社保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全员参保,为提高社保服务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和实现全员足额参保目标奠定基础。
(七)抓好整顿机关作风建设,确保工作落实年活动顺利开展。
为深入贯彻市、区2015年“工作落实年”活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全局要充分认识实施“工作落实年”的重大意义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狠刹“慵懒散拖”等不良作风,把全部心思集中到抓落实上。各股室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落实年台账”抓落实,明确完成期限,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互相协调配合,抓好自查整改,局“工作落实年”领导小组按照台账式管理模式的要求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八)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干部党性修养。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在全体职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局党支委成员带头讲“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同时,每周抽出半天的工作日进行相关的理论政策学习,切实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确实改善工作作风,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