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5-07-17 16:14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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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是我市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均GDP赶超全省平均水平的重要时期。按照全市一盘棋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编制和实施好我区十三五规划,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顺利完成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任务,根据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原则

编制十三五规划,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在珠海对口指挥部帮扶下,紧紧围绕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均GDP赶超全省平均水平目标,深入实施双化驱动、蓝色崛起、融入珠三角三大战略,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全局意识,加强战略思维,遵循发展规律,全面准确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变化,创新完善科学发展新模式,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科学发展。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贯穿始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要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坚持统筹兼顾,着力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自身发展和对外开放,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要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 协同推进,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绿色发展。

(二)坚持贯彻落实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均GDP赶超全省平均水平目标。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均GDP赶超全省平均水平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分析支撑条件,实事求是设置目标,制定与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差别化的发展重点、发展目标和评价体系。要着力提高发展内生动力与创新活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争取人均GDP赶超全省平均水平。

(三)坚持实施“三大战略”、“三大抓手”和“两条底线”。编制十三五规划,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精神,突出实施蓝色崛起、融入珠三角等三大战略,突出建设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和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等三大抓手,突出坚守社会稳定和生态保护两条底线

(四)坚持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编制十三五规划,要立足我区实情,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壮大经济综合实力作为首要任务。更加重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大创新发展力度,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

(五)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要进一步细化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协同推进各项改革,确保十三五时期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加强与珠三角、港澳台等地区的合作,参与共建湛茂阳临港经济带,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

(六)坚持公平共享。编制十三五规划,要按照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的要求,全面加强在教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和公共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要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促进共同富裕。创新社会治理,畅通社会各阶层诉求表达渠道,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发挥人民团体和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法治,推进平安高新区建设。

、编制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

十三五规划体系包括区总体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编制程序包括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环节。编制工作自20148月启动,到2016年初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区“十三五”规划纲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依法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规划的重要依据,其他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十三五规划纲要由区管委会组织编制,经审议批准后,由区管委会发布并组织实施。具体编制工作由区经发局牵头会区有关部门负责,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2014年底前,由区有关部门完成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区经发局以前期研究和调研成果为基础,提出十三五规划的基本思路报区管委会审定。二是20151月到区管委会十三五规划建议出台前,由区经发局组织开展规划纲要框架的重大专题研究,组织各部门研究、测算和提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举措等,形成规划纲要框架。三是区管委会十三五规划建议通过后,由区经发局按照区管委会建议起草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组织进行深入论证,并与市规划纲要、粤东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进行衔接,于2015年底或2016年初报区党委、区管委会审定,由区管委会公开发布实施,并报市发展改革局备案。

(二)区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区有关部门负责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区经发局负责区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

专项规划主要包括城镇化、农林业、安全生产、教育、生态保护、海洋发展等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工作分工见附表)。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2014年底前,由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会同参与单位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的写作提纲。二是20153月底前,由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完成规划初稿,并送区经发局与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三是2015年底前,各专项规划经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经过论证和衔接协调,形成送审稿,并经区经发局审核后,提请区管委会批准。其他规划,如部门规划由区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和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及工作需要提出并自行组织编制,经区经发局衔接协调后,由编制单位自行印发,并送区经发局备案。

、编制要求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加强研究论证,注重规划衔接,广泛听取意见,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一)改革创新,增强规划的实效性。要适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按照市场与政府的新定位,在规划的性质、功能定位、编制方法、程序、内容、表现形式以及实施机制等方面锐意改革创新,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指导性,提升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约束力。要明确规划编制范围,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领域,少编或者不编规划,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找准规划功能定位,规划主要着眼于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和资源配置方向,以市场为基础,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绝不代替市场发挥作用。强化规划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规划在宏观调控体中的导向作用和加强市场监管上的重要作用。

(二)深入研究,提高规划的科学性。要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情况,全面分析经验、不足和薄弱环节,结合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找准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矛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十三五规划目标指标、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准确把握中央、省和市的战略构想和我区的发展实际,科学确定规划目标,合理布局重大项目。

(三)加强衔接,增强规划的协调性。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规划纲要的原则,切实发挥规划纲要的统领作用。要注重区规划纲要与国家、省、市规划纲要和粤东西北区域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国家、省、市规划纲要和粤东西北区域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区规划纲要与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专项规划要依据规划纲要进行编制,规划纲要也要吸收专项规划的重点内容。创新衔接方法,保证各级各类规划在发展理念、目标方向、重大战略、重大布局和大政方针等方面的整体协调一致,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四)多方参与,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坚持开门编规划,动员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服务意识和合作意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挥各方优势,共同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要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基层诉求和群众意见,集中社会各界的智慧。

、保障措施

十三五规划编制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区经发局要牵头成立十三五规划起草小组,负责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编制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所需经费,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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