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的通知
各参保人:
根据《关于调整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阳人社发〔2017〕179号),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为每人180元。为确保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请各参保人于2017年11月30日前到各村(居)委会参保缴费;由银行代扣参保费用的参保人,请在原扣款账户存足款项,以便及时扣款。逾期不参保缴费的人员将不能享受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请知悉。
咨询电话:3822277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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