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各参保人:
经市政府批准,现就调整我市补充医疗保险2016年度保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二次补偿)保费由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37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高额补充险保费由每人每月17元提高到28元。
三、公务员补助险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50元(不含划入个人账户5元)。
以上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按原渠道征缴。由于财政预算问题,2016年公务员医疗补助险保费增加部分 由各参保单位自行负责,从经费中解决。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