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的通知

来源:阳江高新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4-28 11:38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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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财政局阳财农〔2024〕1号文的精神,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111万元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2300252农林水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省级配套资金。此项资金按照财政部等6部门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及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财农〔2022〕98号)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支出

  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制定明细绩效目标,结合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