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资金区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2023年乡村振兴资金区级财政补助资金23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资金200万元;乡村振兴(扶贫)工作经费20万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经费10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我区乡村振兴工作,请按有关规定使用。
二、此项资金在预算体制性补助下级支出中安排,支出列2023年度“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1305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阳江高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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