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来源:阳江高新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7-11 16:13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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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区规建局:

  根据市财政局阳财农〔2023〕6号文的精神,现将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度“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按照实际用途原则上在“213农林水支出”科目下列支。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由区统筹实施。其中,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对涉农资金中的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农村公路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省级补贴资金、水库除险加固省级补助资金、林分林相改造资金予以单列,请根据省级明确的政策目标,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将资金、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其中下达有关市县的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中,原则上应将不少于20%比例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不得随意将资金调整用于政策范围外的其他涉农项目,确保完成省级下达任务。

  三、本次下达的资金来源于多个渠道。其中,对来源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的资金,请严格按照一般债券资金管理要求,将资金细化对应至涉农领域公益性资金支出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及中央明令禁止的支出。

  对来源于中央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的农村公路资金,其中部分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面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阳高财农〔2023〕9号附件1:.xlsx

  阳高财农〔2023〕9号附件2:.xlsx

  阳高财农〔2023〕9号附件3:.xlsx

  

阳江高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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