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区2017年食品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2017年第04号)
阳江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区2017年食品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2017年第04号)
为确保我区食品安全,我局第四季度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检验机构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认真开展食品抽检,本次抽样检验覆盖我区食品经营单位17家。抽检主要对象是食用油、焙烤食品、果蔬、猪肉、鸡肉等5类食品共2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5.7%,总体良好,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抽检总体情况
食用油8批次,不合格1批次;焙烤食品2批次,果蔬4批次,猪肉7批次,鸡肉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阳江高新区珠江雄食品加工厂2017年9月13日生产的花生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70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经检测,其过氧化值含量的实测值超出标准要求范围。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相关后期工作
对上述抽检结果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相关的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对相关的单位移交执法局依法处理。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阳江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果蔬食用前要经清水浸泡后冲洗干净,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量。食用肉类和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果蔬、畜禽及水产品,以及局部腐烂的果蔬中没有腐烂的部分,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阳江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