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区 2017年食品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2017年第03号)

来源: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1-08 11:05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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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区食品安全,我局于2017年8月7日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检验机构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认真开展食品抽检,本次抽样检验覆盖我区食品经营单位14家。抽检主要对象是水产品、(黄瓜、豆角)、(白菜、芥菜)、水果、蔬菜、肉类、食用油等9类食品共2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批次,合格率100%,总体良好。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抽检总体情况

水产品(指定项目)1批次,水产品(非指定项目)2批次,黄瓜、豆角2批次,白菜、芥菜2批次,水果1批次,蔬菜(指定项目)2批次,蔬菜(非指定项目)4批次,肉类(指定项目)6批次,食用油2批次。

二、相关后期工作

对上述抽检合格食品,我局已按要求将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阳江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果蔬食用前要经清水浸泡后冲洗干净,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量。食用肉类和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不新鲜的果蔬、畜禽及水产品,以及局部腐烂的果蔬中没有腐烂的部分,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阳江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