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及违法条款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阳高综执罚字[2015]第1号 |
敖保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敖保 |
/ |
/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八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及罚款金额2000元。 |
主动履行。2015年1月4日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1月4日 |
|
2 |
阳高综执罚字[2015]第2号 |
林梦珍生产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林梦珍 |
/ |
/ |
生产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
主动履行。2015年1月26日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1月26日 |
|
3 |
阳高综执罚字[2015]第11号 |
阳江市华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
阳江市华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 |
刘家畅 |
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
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环境不整洁的违法行为及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 |
主动履行。2015年4月24日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4月24日 |
|
4 |
阳高综执罚字[2015]第12号 |
林侵生产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林侵 |
/ |
/ |
生产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94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
主动履行。2015年5月6日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5月6日 |
|
5 |
阳高综执罚字[2015]第13号 |
区世平生产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区世平 |
/ |
/ |
生产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440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
主动履行。2015年6月2日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6月2日 |
|
6 |
阳高综执罚字[2015]第14号 |
殷环生产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殷环 |
/ |
/ |
生产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 品安全标准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340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
主动履行。2015年6月4日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6月4日 |
|
7 |
阳高综执罚字[2015]第31号 |
陈华(字号:阳江高新区平冈镇华玲百货商店)生产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
陈华 |
/ |
/ |
生产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及《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一项。 |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销售美颜宝特级美容去斑膏,并处罚款人民币60元整。
|
主动履行。2015年7月14日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7月14日 |
|
8 |
阳高综执罚字[2015]第41号 |
莫恒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的食用油案
|
莫恒 |
/ |
/ |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的食用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及《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销售收入125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
主动履行。2015年9月1日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9月1日 |
|
9 |
阳高综执罚字[2015]第42号 |
敖卓谋生产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敖卓谋 |
/ |
/ |
生产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50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
主动履行。2015年9月10日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9月10日 |
|
10 |
阳高综执罚字[2015]第43号 |
黄柳区生产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黄柳区 |
/ |
/ |
生产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8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整。 |
主动履行。2015年9月11日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9月11日 |
|
11 |
阳高综执罚字[2015]第47号 |
赖自光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赖自光 |
/ |
/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八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娃哈哈智慧超人牛奶饮品(规格:125ml/盒)24盒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
主动履行。2015年11月12日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11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