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关于开展2014年国庆期间全区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的通知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4-09-24 14:56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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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品安全办相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国庆期间全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2014年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阳食安办〔2014〕38号)的精神,定于2014年9月25日上午组织开展区内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地点

检查时间:2014年9月25日上午9:30

集结地点:区管委会大楼门口

二、检查对象

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流集中的地方为重点区域,根据实际情况检查食品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查看食品市场准入、持证亮证生产经营、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出厂检验、索票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建立台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购进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禽类食品、粮、油、酒、饮料、水果、蔬菜、水产品、肉制品、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等应节食品的质量状况。重点查看包装标志是否虚假,是否标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有产品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等,查看是否过期或变质。

四、检查人员及车辆安排

本次检查由区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冯水强同志带队,请区党政办、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区农村事务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平冈镇工商所、平冈物业站、平冈镇食品公司及区四大园区,各派1名领导和1名业务骨干参加联合检查行动(区综合执法局要派3至4名同志参加)。请区党政办负责发通知及安排车辆作检查用车。

五、有关检查工作要求

(一)要做好宣传。一是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识别假劣食品的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生产企业的自律意识,指导和引导人民群众学会购买食品时要查看经营证照、索要发票及相关票据,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二是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二)要深入细致。抓住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各个环节深入细致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一般性隐患的问题,要当场责令进行整改;较严重的隐患和问题,要正式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有关单位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切实落实整改措施,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营业。

(三)依法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佩带齐全证件,穿工作服,文明执法。有统一着装要求的单位人员要穿执法制服参加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四)新闻报道。区食安办负责联系新闻中心进行报道。

六、检查路线

兴平市场→食品批发市场→乐家商场、南大商场→碧海渔村。

                      阳江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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