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阳江高新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7年阳江高新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府办〔2017〕31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阳江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阳府办函〔2017〕312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7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净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
贯彻实施广东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完成表层样点、深层样点、农产品样点布设和样品采集、制备、流转工作。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修复项目库。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组织开展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和技术研发平台的支持力度,加强科技支撑及成果转化。(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区农村事务局牵头、区科技局、区规划建设环保和交通局分工配合)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对全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进行分类,划定粮食禁种区域,严格实施分类管理,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处理好调整种植结构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关系,严防重金属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区农村事务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区经济发展局分工负责)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
按照省、市的部署,推进农业、渔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果菜茶标准园、禽畜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工作。落实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主体责任,推行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现2017年农药使用量不超过近3年平均数,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24%、37%。实施农药经营许可、高毒农药定点经经营、兽用处方药管理等制度,推进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管理,80%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纳入试点。推行病虫害、动物疫病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扶持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作用,推动政府、企业共同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区农村事务局)开展农药、禁用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生鲜乳、农资打假、水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区农村事务局、阳江工商局高新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分工负责)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治理
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推行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区综合执法局分工负责)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管理,开展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专项整治,推动大型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管局控制点(HACCP)体系,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督促食用农产品市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餐饮单位“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学校食堂“灭C”行动完成率分别达到90%、85%,“明厨亮灶”覆盖所有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和大型企业食堂。加大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经营者监管力度,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持证率、公示率均达到90%。(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负责)开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牵头,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区农村事务局、阳江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区综合执法局配合)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排查治理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的强化长效机制建设。(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区农村事务局、阳江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分工负责)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学校集体食堂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区教育文体卫生局(教育办、食药办)、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区规划建设环保和交通局、区农村事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分工负责)
四、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实现2017年食品检验量达到1.5批次/千人/年。(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区综合执法局分工负责)根据国家、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验(监督抽查)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验方案,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理率达到100%。(区农村事务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区综合执法局、区经济发展局分工负责)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推进部门间、地区间风险监测、监督抽检、舆情监测信息共享,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综合分析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研究提出防范举措。(区食安办牵头,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区农村事务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区经济发展局配合)建立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加强应急工作,完善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和直报网络,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区农村事务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区经济发展局配合)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市保险行业协会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全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确保生鲜家禽安全有效供给,有效防控H7N9等流感疫情。(区食安办牵头,区规划建设环保和交通局、区农村事务局、阳江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区综合执法局分工负责)
五、大力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市场需求调整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种植养殖结构,大力推进品牌建设,按照省级部署,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区农村事务局负责)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食品加工产品集群,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产业园区集中,加大技术改造支出力度,促进食品工业曾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区经济发展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分工负责)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和“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模式”等产销模式。(区农村事务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分工负责)加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不合格畜禽产品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严防“地沟油”流向餐桌。(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区规划建设环保和交通局、区农村事务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分工负责)
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违规使用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查处力度,加大食品相关产品执法打假力度,加大重点敏感食品走私打击力度,加大食品掺假造假行为刑度,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均要追究到人,并向社会公开被处罚人的信息。强化部门和区域间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等沟通协作,落实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控制产品风险和社会风险。(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区农村事务局、阳江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区综合执法局分工负责)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从重处罚一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建立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涉案产品认定专家库,规范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移送、入罪、检验结论出具、涉案产品处置等工作。(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区农村事务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区综合执法局分工负责)
七、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落实阳江市“十三五”食品安全相关规划,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强化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专业侦查力度,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将落实抽检、执法装备、信息化、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等经费安排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指标,推动实现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区财政局、区农村事务局、区经济发展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分工负责)加快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推进检查员队伍专业化、专职化和高效化,实现检查工作常态化,法制化和体系化。(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分工负责)按照省的工作部署,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酒类、盐等重点食品电子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应用。(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负责)
八、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贯彻实施《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保证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发挥食品安全委员统一领导、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区食安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区监察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分工负责)
九、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加强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区党政办负责)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区食安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强化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网点建设,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开展食品药品科普知识进基层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区农村事务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分工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和食源性疾病预防常识教育。(区教育文体卫生局(教育办、食药办)、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区农村事务局分工负责)贯彻实施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建立健全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区经济发展局、区农村事务局、阳江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分工负责)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区农村事务局、阳江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食药办)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