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32批来信/来电)

来源: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发布日期:2021-09-30 16:56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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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32批来信/来电(2021年9月27日8:00-9月27日20:00)

序号

地市

区县

详细地址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重复编号

重点关注

241

阳江市

市辖区

高新区福岗工业区科技五路

D2GD202109270028

高新区福岗工业区科技五路的阳江市昌隆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气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油漆废渣、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参杂在生活垃圾中私自处理。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汇总表(第32批

序号

地市

区县

详细地址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行业类型

污染类型

重复编号

重点关注

241

阳江市

市辖区

高新区福岗工业区科技五路

D2GD202109270028

高新区福岗工业区科技五路的阳江市昌隆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气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油漆废渣、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参杂在生活垃圾中私自处理。

其他

大气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信息汇总表(第32批,续1

序号

举报内容

办结

状态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区域分布

利益关系

群众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

241

高新区福岗工业区科技五路的阳江市昌隆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气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油漆废渣、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参杂在生活垃圾中私自处理。

阶段性办结

2021/10/15

部分

属实

城郊结合部

其他

其他

2021年9月28日收到该转办件后,我区及时对该转办件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工作专班领导和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案件现场调查。2021年9月29日,区党委、管委会领导亲自带队,会同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前往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等工作。

(一)关于举报件反映“高新区福岗工业区科技五路的阳江市昌隆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气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问题。

经核查,反映的“阳江市昌隆科技有限公司”实为昌龙科技(阳江)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700065126616X。该公司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五路南边地段,属于二类工业用地,北面为保利长大有限公司(科技五路北侧),南面为待建的工业用地,东面为空地,东南面为阳江市海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西面为林地。昌龙科技(阳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为缠绕膜机(流延膜机)生产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中年产60台缠绕膜机及机架项目于2018年9月正式投产,年产360台流延膜机扩建项目于2021年6月正式投产。项目设置有专门的喷油房(晾干区),设置了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并配置“水帘柜+UV有机废气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

2021年9月2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表面喷油、调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喷油房进行,配套建设的“水帘柜+UV有机废气净化器+活性炭吸附”正常运行。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广东乾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下午对昌龙科技(阳江)有限公司排放的有机废气及厂界进行监督性监测,2021年9月30日检测报告显示(QD(气)20210903003)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为:苯0.98mg/m3(标准限值为1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6.36mg/m3(标准限值为18mg/m3),总VOCS22.1mg/m3(标准限值为90mg/m3);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在标准限值范围内。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举报件反映“油漆废渣、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参杂在生活垃圾中私自处理”问题。

昌龙科技(阳江)有限公司年产360台流延膜机扩建项目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由原计划生产60台缠绕膜机扩建至年产360台流延膜机;并于2020年3月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并投运,由“水帘柜+UV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升级改造为“水帘柜+UV有机废气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建设的危废间约110平方米,堆放废油漆桶约0.65吨、废机油桶16个,油漆废渣约0.265吨、废活性炭吸附棉约0.003吨、废机油(液压油)16桶,存在危险废物未规范分类划定堆放区域问题。经调阅该公司2018年以来的危险废物有关台账,发现该公司与有资质单位签订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合同,并于2019年依法转移废油漆桶770个,于2020年依法两次分别转移废油漆桶100个、1.62吨(按吨计),2021年依法转移废活性炭吸附棉0.002吨、废油漆桶1.92吨;油漆废渣、废机油(废液压油)自2018年正式投产以来一直堆放在危废房,未曾进行转移处置,经核对,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与危废间现场堆放量相符。现场检查该公司的生活垃圾堆存地,未发现有油漆废渣、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参杂在生活垃圾的痕迹。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信息汇总表(第32批,续2

序号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理备注

是否公开

公开时间

公开地址

241

对危险废物堆放不规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区党委、管委会领导已现场责令昌龙科技(阳江)有限公司对进行整改,分类划定堆放区域。对昌龙科技(阳江)有限公司油漆废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问题,阳江市生态环境高新分局于2021年9月30日依法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阳环高责通字〔2021〕12号),责令企业于2021年10月15日前依法转移处置完毕。

经调查,无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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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30

http://www.yjgx.gov.cn/zwgk/zdlyxxgk/hjbhxxgk/index.html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信息汇总表(第32批,续3

序号

责令整改(家)

立案处罚(家)

罚款金额(元)

立案侦查(件)

行政拘留(人)

刑事拘留(人)

约谈(人)

24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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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第32批D1X17转办单.序号241.交高新分局办件_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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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第32批D1X17转办单.序号241.交高新分局办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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