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广星气体有限公司12500Nm3/h空分气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6-23 11:00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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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批复文件 

广东广星气体有限公司12500Nm3/h空分气体扩建项目

广东广星气体有限公司

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三横路北边地块

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三横路北边地块,本扩建项目是在企业原有厂区范围外新增地块进行,规划新增占地9259.49m2,总建筑面积为2212.2m2,主要建设1套空分装置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本扩建项目建成达产后可生产氧气量12500Nm3/h、氮气量23000Nm3/h、氩气量450Nm3/h。为了满足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镍合金冶炼加工过程所需的氧气、氮气、氩气量,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

2021-6-8

阳环高建审〔2021〕9号

同意 

详见附加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阳环高建审[2021]9号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关于广东广星气体有限公司12500Nmh空分气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