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1500吨细微粒度金属粉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年产1500吨细微粒度金属粉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年产1500吨细微粒度金属粉末项目 |
广东广青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 |
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二横路1号之十一之内,即位于阳江高新区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预留地 |
广东广青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细微粒度金属粉末项目选址于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二横路1号之十一之内,即位于阳江高新区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预留地,项目中心坐标为北纬21°41'33.12",东经111°50'24.24",采用熔炼+雾化工艺生产1500吨/年细微粒度金属粉末。项目占地1440m2,建筑面积2880m2,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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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21 |
阳环高建审〔20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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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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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