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关于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区(平海公司对面)中德大楼二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213 ,传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江市伟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高新三路西边地段 |
环评机构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阳江市伟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高新三路西边地段,项目中心位置坐标为北纬21.8197°,东经111.9007°。项目占地面积2500m2,总建筑面积2000m2。项目为租赁阳江市众诚实业有限公司新建成的厂房,主要建设内容为:五金车间(1座1层)、注塑车间(1座1层)、吸塑车间(1座1层)、办公室等。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生产五金塑料制品,年产美容工具150万支、塑料刀柄100万把、塑料包装盒70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为租赁阳江市众诚实业有限公司新建成的厂房,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对设备进场安装调试,不涉及土建内容,在此过程中污染物产生量较小,本评价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作分析。 2、本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抛光过程中环保设施的喷淋废水;水磨工序产生的废水;五金产品清洗废水及员工的生活污水。颗粒物喷淋废水、水磨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排放。本项目在生产五金制品过程中需对打砂抛光后的产品进行清洗,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清洗废水经过三级沉淀池隔油隔渣沉淀处理后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C级标准以及阳江市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三者中较严值的要求排入阳江市高新区福冈工业园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阳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C级标准以及阳江市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三者中较严值的要求排入阳江市高新区福冈工业园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阳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理。 3、项目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产生量较大。这些粉尘经过沉降室、水喷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规定的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要求。项目共有注塑机4台、吸塑机2台,在对塑料加热注塑成型会挥发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项目拟采取在每台注塑机上方配备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装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规定的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要求。 3、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钢材边角料、抛光工序喷淋废水沉渣和少量的包装废料,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操作人员会使用抹布对其表面进行擦拭,使用一段时间后需定期更换,含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固废HW49,编号为900-041-49。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是由员工日常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瓜果皮核、塑料瓶等。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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