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1500吨细微粒度金属粉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关于年产1500吨细微粒度金属粉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年产1500吨细微粒度金属粉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科技五路福冈工业园中德大楼二楼 ,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213 ,传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500吨细微粒度金属粉末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广青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二横路1号之十一之内(研发楼) |
环评机构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广青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细微粒度金属粉末项目选址于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二横路1号之十一之内,即位于阳江高新区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预留地,项目中心坐标为北纬21°41'33.12",东经111°50'24.24",采用熔炼+雾化工艺生产1500吨/年细微粒度金属粉末。项目占地1440m2,建筑面积5760m2,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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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建筑基坑废水、砂石料冲洗水等。施工期废水中均含大量的悬浮物颗粒物,主要是泥沙类物质,经一定时间沉降去除悬浮物,上清液可用作施工区内的料场道路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用水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生活设施。经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冲渣系统、路面洒水及绿化,不外排。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期不会附近水环境的造成不良影响。 2、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为施工扬尘,产生扬尘的来源:地表的开挖、回填、钻孔产生的扬尘,土方和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砌等过程产生的扬尘,干燥有风的天气,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内和裸露施工面表面行驶产生的扬尘等。施工场地及道路应实施定期洒水冲洗,从而效防止扬尘。 3、在施工过程中,多种机械同时作业,噪声叠加,通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例如围墙、隔声罩等,禁止夜间施工,可以减弱施工噪声源强和减小影响范围。 4、建筑垃圾由建筑单位应向当地环卫部门申报,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消纳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营运期员工生活依托依托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生活设施,生活污水送入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回用于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冲渣系统,不外排。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直流式冷却水用水水质标准。 6、本项目通过中频炉熔融金属,每台中频炉烟气出口设置一台集气罩,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烟尘经布袋除尘后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之金属熔化炉二级排放标准(烟尘≤150mg/m3)。雾化时雾化气体经“二级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除尘。除尘后粉尘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通过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 7、本项目噪声经各种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治理后,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级标准。 8、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金属熔融渣、布袋除尘收集的颗粒物,固废均为一般固废。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金属熔融渣、布袋除尘收集的颗粒物送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冶炼。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达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处理要求,不直接排入环境和在厂内及周围堆积,对项目员工和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