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港口生活配套区首期商务写字楼、公寓、酒店、 商业街、首末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关于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港口生活配套区首期商务写字楼、公寓、酒店、 商业街、首末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港口生活配套区首期商务写字楼、公寓、酒店、商业街、公交首末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区(平海公司对面)中德大楼二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213,传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港口生活配套区首期商务写字楼、公寓、酒店、商业街、公交首末站工程 |
建设单位 |
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江市站港公路高新区办公楼二楼 |
环评机构 |
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港口生活配套区首期商务写字楼、公寓、酒店、商业街、公交首末站工程位于珠海(阳江)合作共建产业园区A3地块内。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9323.60m2,总建筑面积53481.63m2,计容建筑面积50626.72m2,不计容面积2854.91 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栋12层(地下1层)商务写字楼15291.44m2、2栋11层公寓18965.99m2、1栋8层酒店9078.60m2、1栋2层公交首末站589.84m2、1栋4层商业街9555.76m2及其他配套公用设施、停车场和绿化景观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废气、装修废气及油烟等。通过采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措施、设置施工围挡、对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实施防尘管理,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机械废气产生排放量较小,经过自然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通过选用环保的装修材料及涂料,且装修期间排放的废气量较少,通过自然扩散后多周边的影响轻微;施工营地的厨房油烟经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以SS污染为主,通过就地建设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建筑施工用水,不向外排放。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39.6t/d,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工地食堂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满足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轻微。 3、施工期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如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物、运载车辆禁止在项目内鸣叭等。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置于远离环境敏感受纳体的位置,并充分利用地形,特别是重型运载车辆的运行路线,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尽量减少交通堵塞和待车行驶。可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固体废弃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外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因此,本项目的固体废物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另外,为了确保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不受影响,施工方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7∶00)进行施工作业。确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冲孔、钻孔桩成型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连续施工超过法定时间的,需提前向环保部门申请,领取《建筑施工噪声许可证》,并按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施工。 5、营运期对于公寓产生的油烟在每栋楼预留独立排烟管,居民燃用液化石油气产生的烟气和厨房产生的火烟、油烟经由各家各户的油烟机收集后排入住宅楼内的独立排烟管,引至楼顶排放,再通过大气环境的扩散和稀释作用,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不致造成大的影响。 项目停车场汽车进出及启动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等,发生时间具有间歇性、突发性的特点,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 项目设1台400kW发电机,位于酒店一层发电机房内。备用发电机组在工作时需燃烧柴油,产生的燃油尾气中含有CO、HC、NOX及烟尘等污染物,为降低其环境影响,备用发电机应使用轻质柴油作为燃料,尾气引至所在建筑顶部高空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6、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商业区综合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废水中粪便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满足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经区内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7、营运期对于机动车噪声,应采取限制车速及禁鸣,尤其是车辆停放时必须熄火,以降低机动车辆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商业区、公建活动区禁止喧哗、吵闹;严禁音响噪声,避免影响居民正常工作与生活;通过有效管理,项目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2类排放要求,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不会造影响。 8、项目在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对生活垃圾进行临时堆放,并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9、项目位于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金港大道与诚信三路交汇处,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是周边工企业排放的“三废”、两侧道路交通噪声及机动车废气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周边工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对周边道路交通加强管理,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10、本项目主要内环境影响为公共汽车首末站噪声、商业区进驻的商业项目及一般商业活动对本项目内环境的影响。对有污染产生的进驻项目需另作环评报批,对产生的污染进行相应的措施且保证其的正常运行,其对内环境影响较小;机动车噪声通过合理规划、加强绿化、合理组织后,对内环境影响较小。 |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