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平冈镇奇敖咸围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高新区平冈镇奇敖咸围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高新区平冈镇奇敖咸围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高新区平冈镇奇敖咸围排洪渠上 |
阳江高新区平冈镇奇敖咸围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位于高新区平冈镇奇敖咸围排洪渠上,其中心经纬坐标为:北纬21.7411°,东经111.807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不适用的废旧排洪闸,新建一座约11米长的钢筋混凝土箱涵。新建排洪涵涵身宽1.1米、两侧各设10米长,5米宽的宽引道,底部铺设砂石垫层100mm,砼垫层100mm,排洪涵采用松木闸门(宽×高×厚:1.3× 1.8×0.05m)。项目总投资1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的6.14%。 |
2018-6-1 |
阳环高建审〔2018〕9号
|
同意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