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生活配套区填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生活配套区填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生活配套区填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828 ,0662-3826166
传 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生活配套区填土工程建设项目 |
阳江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阳江市高新区港口工业园A3地块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阳江市高新区临港工业园内,具体位置为云阳高速港口连接线以南约500m,距离阳江港约2.5km(地理位置中心坐标:E111°40'39″,N21°41'59 ″)。本次填土范围为A3地块内剩余未填土区域,根据规划,场地填土控制标高为3.58m,填土总面积79202.0m2,填土方量161644.79m3,共投资1800.01万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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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上,要尽量求得土石工程的平衡,减少弃土,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做好必要的防护坡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导流措施,减少形成水土流失及防止水土直接流入附近水体。 (二)施工物料尽可能封闭运输,施工现场应采取围挡等有效的防尘措施,减轻对施工场地和运输路线周围环境的影响,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27-2001)中的粉尘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行车路线,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在居民附近路段安装隔声屏,有效降低噪声的影响 (四)生活垃圾需经收集后交项目所在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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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