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型电机和高清摄像头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关于微型电机和高清摄像头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根据广东华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拟对关于微型电机和高清摄像头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进行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微型电机和高清摄像头项目一期。
2、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新寨路北边地段,项目总用地面积50161.39㎡,总建设面积56118.06㎡,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用地面积30058.38㎡,一期建设面积32996.94㎡;二期用地面积20103.02㎡,二期建设面积23121.12㎡。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该项目一期,内建5栋3层高厂房,基底面积5956.91㎡,建筑面积18353.99㎡。3栋4层宿舍楼基底面积2284.7,建筑面积9898.46㎡。1栋4-6层办公楼基底面积959.38㎡,建筑面积4744.49㎡。其余部分为厂区道路、公共设施、篮球场及绿化等设施用地。项目主要购买定子组件原材料、转子组件原材料、上机壳组件原材料、导线、背胶和泡棉等,经过加工装配等生产工序,组装成微型电机成品,年设计产量8000万套。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主要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
3、建设单位:广东华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地址:广东省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新寨路北边地段
5、项目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万元,占总投资的0.16%。
6、环境影响批复: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微型电机和高清摄像头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阳环高建审〔2015〕6号)。
7、监测单位:广东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环保执行情况
该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三、监测情况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监测。监测表明该项目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监测结果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四、公示受理情况
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网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1、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时间(7日):2017年6月26日- 2017年7月4日
2、受理单位: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
3、受理意见电话:0662-3826828,0662-382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