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高新区平冈镇旦祥新围排洪闸水毁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阳江高新区平冈镇旦祥新围排洪闸水毁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江高新区平冈镇旦祥新围排洪闸水毁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828 ,0662-3826166
传 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阳江高新区平冈镇旦祥新围排洪闸水毁重建工程 |
阳江高新区农村事务局 |
高新区平冈镇旦祥新围 |
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高新区平冈镇旦祥新围(地理位置为:北纬21.7734°,东经111.8500°),本项目包括工程集雨面积2平方公里。保护面积800亩,人口2000人,水闸一座,规格B*H=2.5*3.6,堤顶加宽24米。工程等级为Ⅴ等,小(1)型水闸。项目总投资39.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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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对表土的开挖,河流淤泥用于护堤,须设置一定的导水沟和围挡,减少泥沙回流到河里;同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对河堤进行复绿,复绿工作应边施工边复绿,弃渣堆放场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导流措施,减少形成水土流失。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全部租住在附近村庄的出租屋,其依托条件好,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均依托租住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处理,施工过程中开挖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以及施工机械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施工场地应修建简易临时隔油池和沉砂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池除油和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绿化浇灌。严禁直接排放到沿线的河涌。 (三)施工期现场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档,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泥土带出现场,施工期挖土、推土及砂石、卸装和汽车运输引起道路扬尘及施工场地面二次扬尘。施工过程堆放的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以减轻施工场地和运输路线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等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 (四)施工期采用低噪施工设备、用挡网、围幕将工地与外界隔绝开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行车路线,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以免扰民。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开挖的土石方在及时回填、弃土及时进行合理处置。施工人员产生一定量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清运。 (六)营运期加强对水闸排污活动的管理,严禁将农业生产垃圾排入水闸;为保证水闸良好的农业灌溉用水功能,排灌渠通水顺畅,需定期对水闸进行清淤处理。 |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