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阳高综执罚字[2013]第12号)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阳高综执罚字[2013]第1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及违法条款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阳高综执罚字[2013]第12号 |
广东阳江港港务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案 |
广东阳江港港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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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强 |
需要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擅自在预留堆场堆放镍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停止使用8#泊位六区预留堆场;2.处人民币12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13年11月12日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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