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新江能源有限公司一期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广东新江能源有限公司一期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新江能源有限公司一期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828 ,0662-3826166
传 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广东新江能源有限公司一期供热工程项目 |
广东新江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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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二横路南边、海港纵二路东边LGZ-04-02地块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二横路南边、海港纵二路东边LGZ-04-02地块。主要为高新区港口工业园的企业供热,一期为一台35t/h蒸汽锅炉;二期为一台75t/h蒸汽锅炉;三期为一台75t/h蒸汽锅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33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469平方米。预留二、三期发展用房,主体建筑为锅炉房、干煤棚、灰库、渣库等。项目主要设备包括锅炉、软化水设备、旨风机等。本项目拟设有职工26人,本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3班制,每班工作约8小时,年工作350天。本项目不设置员工宿舍与食堂,其员工宿舍与食堂等依托维达护理用品(广东)有限公司的配套生活设施。本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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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污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河道。含泥沙污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同时做好水泥的使用管理,避免使用袋装水泥,减少暴雨地表径流卷带水泥的可能性。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再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生化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排入三Y河。 (二)施工期,作业场地宜采用围栏屏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必须采用措施防止泥土带出现场,避免污染周边道路环境,施工场地应配备车轮洗刷设备或在离开施工场地时用软管冲洗;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或泄露;对区内的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来往于各施工场地的卡车上的多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应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施工期废水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三)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声源噪声控制,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都应适时维修,经常检查维护并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局部施工区建立临时性声障。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排放标准。 (四)施工挖掘产生的土方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等,必须运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场所堆放。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垃圾收集桶,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并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软化水处理器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装置反冲洗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锅炉排污水;再生废水为酸碱废水,钙、镁离子含量较高,中和后回用于灰渣加湿及脱硫补充水。 本项目属于临港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但临港污水处理厂还没投产运营,因此本项目未能进入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和地面清洗废水一同进入项目自建的一体化生化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三Y河,排入三Y河须经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方可排入。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行后,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临港工业园污水厂接管标准后(COD 300mg/L,氨氮30mg/L)送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其余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输送至临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较严者后排入三Y河。 (六)营运期,本项目的锅炉以煤作为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经炉内脱硝+布袋除尘装置+脱硫塔处理后通过锅炉房顶高度不低于80m的烟囱外排,项目排放的废气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765-2010)B区燃煤锅炉两者最严格值中的有关规定(排放浓度:烟尘≤30mg/m3,SO2≤200mg/m3,NOx≤200mg/m3)后排放。 项目建有全封闭煤棚,项目应加强日常管理,减少煤粉尘排放,项目边界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项目使用氨水为还原剂,因此会产生无组织排放氨,通过加强管理,减少氨气的排放,降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七)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各单元的平面布置,将噪声影响较大的设备放在远离厂界、远离敏感点位置。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禁在休息时间内对高噪声设备的运作,禁止在夜间进行生产作业。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隔声、减震、消音处理措施,应加强管理经常维护设备,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八)运营期,更换产生的废气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规定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煤灰和炉渣定期外卖给砖厂作为砖的原料。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有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做到日产日清,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以免滋生蚊蝇。 (九)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所产生的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监督和管理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和设施维护,加强人员培训,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源强进行监测。 (十)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变能力,建设单位应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意识。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规程、作业规章和应急计划,并在各关键环节配备在线监控、预警和应急装置,加强管理,建设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 (十一)必须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和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广东)的广东省能源计量数据公共平台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二)加强与周围村民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外界的影响。 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将生活区和生产区分开建设,并搞好区内四周绿化、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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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