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高新区平冈一干渠〔0+540~0+620渠段〕塌方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阳江高新区平冈一干渠〔0+540~0+620渠段〕塌方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江高新区平冈一干渠〔0+540~0+620渠段〕塌方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828 ,0662-3826166
传 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阳江高新区平冈一干渠〔0+540~0+620渠段〕塌方修复工程项目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事务局 |
平冈镇兴平市场东侧 |
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本项位于平冈镇兴平市场东侧,建设工程内容为修复缺口塌方80米,清淤渠道1000。修复渠道规格:底宽4米,渠高4~8米,内坡比1∶1.5。①从学地进水口起〔0+000桩〕至江闸公路桥止、总长度1000米渠道实行全面清淤和边坡清杂;②用外运土填筑渠堤道路、与天沟的水毁缺口;③受水毁的边坡下方用M7.5水泥砂浆砌石档土墙,上部分植被;④0+520~0+800桩清理西边天沟。 项目总投资28.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万元。 |
(一)施工期尽量把可能会因为雨水冲淋而引起比较严重水土流失的工作,安排在旱季施工。对临时施工场地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建设临时排水沟、截水沟、沉砂池等工程措施,以减小沿线水土流失对农业用地产生的不利影响。(二)施工期内部不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施工工人就近租住附近村庄,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各自出租屋所在的生活污水排水系统,施工过程中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以及施工机械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经隔油池除油和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绿化浇灌。(三)施工期挖土、推土及砂石、卸装和汽车运输引起道路扬尘及施工场地面二次扬尘。在容易起尘的堆放现场进行遮盖防尘;运输过程中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施工现场应经常洒水、及时清扫路面,以减轻施工场地和运输路线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等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四)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行车路线,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以免扰民。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五)开挖的土石方在及时回填、弃土及时进行合理处置。施工人员产生一定量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清运。(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合理设置施工方案;弃渣堆放场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导流措施,减少形成水土流失。项目完毕后,须及时的对破坏的植被进行复绿。(七)施工期加强与周围村民的沟通,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发现问题马上整改。 |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