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冈镇石柱村出围路路基加宽填土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平冈镇石柱村出围路路基加宽填土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冈镇石柱村出围路路基加宽填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828 ,0662-3826166
传 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平冈镇石柱村出围路路基加宽填土工程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事务局 |
平冈镇石柱村出围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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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平冈镇石柱村出围路, 平冈镇石柱村出围路的加宽扩建进行填土,出围路加宽为6米,具体对出围路侧约1300米长现状的左边排水渠进行填土,道路沿线电力、房屋拆迁不列入本工程范围内。项目总投资约5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
(一)施工期,施工工人就近租住附近村庄,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均依托租住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处理。 (二)施工期挖土、推土、卸装和汽车运输引起道路扬尘及施工场地面二次扬尘。在容易起尘的堆放现场进行遮盖防尘; 运输过程中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施工现场应经常洒水、及时清扫路面,以减轻施工场 地和运输路线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等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 二级标准。 (三)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行车路线,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尽量避免夜间 施工,以免扰民。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开挖的土石方在及时回填、弃土及时进行合理处置。施工人员产生一定量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清运。 (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合理设置施工方案;弃渣堆放场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导流措施,减少形成水土流失。 (六)施工期加强与周围村民的沟通,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发现问题马上整改。 |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