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万事隆日用品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前公示
阳江市万事隆日用品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江市万事隆日用品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828
传 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阳江市万事隆日用品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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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万事隆日用品有限公司 |
阳江市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福冈工业大道北侧 |
阳江市万事隆日用品有限公司 |
阳江市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福冈工业大道北侧,建设二期工程。投资1200万元,占地面积4454.3平方米,建筑面积4751.80平方米。 |
1、施工阶段各种主要噪声源尽量安排在昼间非正常作息时间内进行,并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应依照国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规定执行。 2、对施工场地及进出场地的路面洒水,保持场地的路面和空气具有一定湿度;在工地四周建设围墙和设置围膜隔开设施等,避开在大风情况进行扬尘量大的施工作业。 3、应在工地四周设置集水沟和沉淀池,工地冲洗水及泥浆水收集后,经多级沉淀池处理后,方可排入地下管道。 4、加强物料和余泥渣土的管理,减少运输过程散落,余泥渣土应在合法的受纳点弃置。 5、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6、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厌氧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下水道。由于本项目所在区域排放的污水在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内,生活污水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对纳污水体影响轻微。 |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