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口片区锦绣路(海港大道至三丫河段)、诚信三路(锦绣路至海港二横路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港口片区锦绣路(海港大道至三丫河段)、诚信三路(锦绣路至海港二横路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港口片区锦绣路(海港大道至三丫河段)、诚信三路(锦绣路至海港二横路段)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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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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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港口片区锦绣路及诚信三路,锦绣路道路起点与海港大道平交, |
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港口片区锦绣路及诚信三路,锦绣路道路起点与海港大道平交,路终点至三丫河,设计道路全长约1560m,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双向四车道。诚信三路道路起点接锦绣路,终点接海港二横路,设计道路全长约670m,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双向四车道。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锦绣路长约1560米,宽30米;诚信三路长约670米,宽25米。全线同步配套完成道路、交通、给排水、电气工程和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108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0.75万元。 |
2017-2- 8 |
阳环高建审〔20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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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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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