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高新技术开发区平冈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阳江高新技术开发区平冈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阳江高新技术开发区平冈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项目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内 |
项目选址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内,主要建设一幢3层高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业务用房。新建业务用房建筑占地面积754平方米,建筑面积2427.03平方米。设置30张床位,设置的科室有免疫科、全科诊室、预防接种室、0-6岁儿童管理门诊、公共卫生科等科室房间、办公室、会议室等。本次评价不包括医学影像科所涉及的放射性设备的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医学影像科的放射性设备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评价单位单独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报批。项目总投资4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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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5 10 |
阳环高建审〔201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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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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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