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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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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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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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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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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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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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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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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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540线平冈至阳江港段改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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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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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县道X593线的道路的升级改建为省道S540(平冈至阳江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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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将原县道X593线的道路的升级改建为省道S540(平冈至阳江港段),起点地理坐标为:N 21°45'20",E 111°52'25";项目终点地理位置坐标为:N 21°42'37.92",E 111°49'0.82"。线路完全沿旧路建设,项目道路全长8.411km,路基宽度为24.5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80km/h,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为-Ⅰ级。总用地面积约259879.66m2,项目用地类型主要为水田、草地、鱼虾塘、屋地、沟河、原公路,不占用基本农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77.95万m³,路基排水防护工程28900m³,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103360 m2,软土路基处理工程5.30km;路线改建过程中将加宽小桥2座、涵洞37道(新建涵洞18道,加长涵洞19道),设置平面交叉43处。项目建设过程中需新征土地159866.675 m2,拆迁建筑物3110 m2。建设内容可分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和管线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3.17亿元,环保投资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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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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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环高建审〔201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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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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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