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高新区平冈镇良朝立列河渠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阳江高新区平冈镇良朝立列河渠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阳江高新区平冈镇良朝立列河渠道改造工程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事务局 |
高新区平冈镇良朝 |
阳江高新区平冈镇良朝立列河渠道改造工程位于高新区平冈镇良朝(项目中心起点位于北纬21.4726°,东经111.5332°,终点位于北纬21.4717°,东经111.5337°),项目改造渠道总长168米。项目挡墙采用M7.5浆砌石,每隔15米设一伸缩缝,缝宽20mm,缝间填沥青木板,新建挡墙迎水面用M10水泥砂浆批荡厚30mm。新建M7.5浆砌石挡墙总长168m,桩号0+000~0+168。其中0+000到0+050渠底净宽2米;0+050到0+168渠底净宽1.5米。渠底M10批荡30mm。渠道设计水深0.7m,渠道坡降1/1000。投资29.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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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0 |
阳环高建审〔2017〕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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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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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