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益利达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阳江市益利达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江市益利达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828
传 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阳江市益利达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阳江市益利达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阳江市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二路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阳江市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二路,项目用地面积总占地面积为19997.62平方米,规划可用地面积为1645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999平方米,拟建设车间1的建筑面积为2112平方米,车间2、车间3、车间4的建筑面积均为1920平方米,一栋办公楼建筑面积为3700平方米、一栋宿舍楼建筑面积为29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为1527平方米。年生产木制刀座20万件、啤酒托10万件。 该项目共有员工50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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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营在使用锯台机对木料进行开料时会产生少量(木屑)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所以项目对(木屑)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设施处理,除尘后绝大部分粉尘回收,厂界周边少量粉尘浓度;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刷漆、自然风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封闭的刷漆车间经水帘柜,通过风机将有机废气引至活性炭吸附塔进行吸附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要求。 (二)运营期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主要是员工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后经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中严者后先排入漠阳江。 (三)合理布置厂区,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四)员工食堂厨房油烟,企业应采取静电除油烟装置对油烟废气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处理后所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五)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料边角和开料、切割、刨平等工序产生的木屑,外卖造纸厂,废漆渣和废油漆罐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版)》中编号为HW12(染料、涂料废物)危险固废,建设单位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六)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将生活区和生产区分开建设,并搞好区内四周绿化、美化。同时做好各车间、部门内的空气流通,减少室内污染,提高工人工作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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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