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高新区平冈镇村头支渠昂辅渡水槽水毁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阳江高新区平冈镇村头支渠昂辅渡水槽水毁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阳江高新区平冈镇村头支渠昂辅渡水槽水毁重建工程 |
阳江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高新区平冈镇村头村委会前 |
项目位于高新区平冈镇村头村委会前(地理位置为:北纬21.7356°,东经111.8687°),该渡水槽长6.8米,宽1米,高1米,它与农耕桥和村头支沟形成一个整体建筑物,横跨于昂辅村面前河上。本项目的施工内容包括:拆除被洪水毁坏的农板桥,桥墩,渡槽,原三面光渠道的局部渠段,重建板桥,渡槽和维修渡槽两端的渠道。重建前农板桥长6.8米,宽3米;两座桥墩高均为2.95米,底宽均为2.35米;渡水槽长6.8米,宽1米,高1米;渠道长5米,宽1米,高1米。重建后农板桥长6.8米,宽3米;两座桥墩高均为2.95米,底宽均为2.35米;渡水槽长6.8米,宽1米,高1米;渠道长5米,宽1米,高1米。总投资22.23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 |
2018-4-13 |
阳环高建审〔20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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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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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