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冈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5-11-18 10:17 浏览量:- 【字体:
转载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冈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828  ,0662-3826166

传   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平冈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阳江高新区平冈镇人民政府

阳江市高新区站港公路南侧距平南加油站约500米处现状草尾洋河西岸处。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平冈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拟选址位于阳江市高新区站港公路南侧距平南加油站约500米处现状草尾洋河西岸处。规划最终处理规模为4万m3/d,其中一期工程的处理规模为0.5万m3/d(生活污水为0.4万m3/d、工业污水为0.1万m3/d),厂外污水收集管道总长为0.1km。污水处理厂用地总面积24759平方米(约37亩),其中一期用地面积6968平方米(约10.45亩)。本项目的污水收集范围主要包括平冈镇和平冈片西区共计约12.13km2范围,包括平冈镇及平冈片西区的平东工业园体育路以南片区。拟采用一体化改良型A/A/O微曝氧化沟工艺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草尾洋河。

一期工程估算工程投资为人民币2572.42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工程投资人民币1974.35万元,进厂污水管道工程投资人民币23.51万元,前期等其他费用574.56万元。


(一)项目需征收土地,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失地农民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农民的安置工作和征地补偿金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二)施工期现场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物料封闭运输,边界设置围墙和主体工程封闭,施工扬尘等废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标准限值要求。

(三)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在保质保量施工的前提下,应尽量缩短临时占地的时间,施工完毕,立即回复植被或复垦;对施工人员要加强保护自然资源教育,严格在项目用地红线内施工,保护旁边环境与生物不受破坏与影响。

(四)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在进行土方工程的同时,对排水工程,争取同步进行,避免雨期地表径流直接冲刷裸地表面而引起水土流失。施工过程的工程弃方不能随意弃置于河流中或岸边,应弃于指定的弃土场。

(五)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机械设备,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尽量安排在昼间非正常作息时间内进行,夜间禁止使用一切高噪声设备,以免扰民,建筑施工期间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各施工阶段噪声限值。

(六)营运期加强规划布局、加强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设备噪声排放;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七)营运期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的同时,会产生一定的臭气,臭气污染源为格栅、曝气沉砂池及污泥区等,应设计在厂区下风向,各处理设施池体需加盖,并做好密封设计,厂内布置集中排风脱臭系统,经脱臭设备处理后再高空排放;运送污泥的车辆在驶离厂区前要做消毒处理。项目的厂界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废气排放最高浓度二级标准;恶臭气体收集后经生物处理后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应以项目厂界四周为界,设立100米的恶臭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

(八)营运期由于污水处理厂一般只处理可生化降解的污染物,只接纳含可生化降解污染的污水和废水,故含重金属、卤代烷烃及酸碱废水需经区域内工厂各自处理达标,以保证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排入平冈镇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接管标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较严者。

项目采用一体化改良型A/A/O微曝氧化沟处理工艺,保证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项目应考虑污水厂前处理设置调节池,或水量平衡池,以适应水量变化的影响;用液氯对尾水进行消毒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7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中一级标准中的严者标准。排污口作规范化处理,安装在线检测仪器,与市环境保护局联网。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达到相应的设计出水水质,对排放水体不会造成污染。

(九)项目应选择先进的污水处理工艺,尽量使污泥在处理过程中消化,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泥产生量;建设污泥处理装置和污泥间,做到防淋防渗;污泥要及时收运,要建立污泥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由专职人员负责;污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处理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议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属性的进行鉴别,对于浸出毒性符合危险废弃物规定的污泥,应按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置。

(十)项目应将环境监理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确保环保措施要求执行到位。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竣工验收的内容对工程项目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营运期,项目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监督和管理制度,保证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源强及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十一)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事故,如污水管网系统由于管道堵塞、破裂和接头处的破损,造成大量污水外溢,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水处理厂由于停电、设备损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停车检修等造成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草尾洋河,造成事故污染;活性污泥变质,发生污泥膨胀或污泥解体等异常情况,使污泥流失,处理效果降低;由于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致使污水管道、处理构筑物损坏,污水溢流于厂区及附近地区和水域,造成严重的局部污染;恶臭气体吸收装置运行不正常等。项目应按严格按照报告书中要求,建立并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模拟演练,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十二)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外界的影响。

2015年11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