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利发椰艺制品有限公司椰棕制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后公告
项目名称:
阳江市利发椰艺制品有限公司椰棕制品建设项目
文件文号:
阳环高验〔2016〕3号
审批时间:
2016-12-22
批复文件链接: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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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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