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日日昌工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阳江市日日昌工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阳江市日日昌工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阳江市日日昌工贸有限公司 |
阳江市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高新二路 |
该项目位于阳江市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高新二路,项目占地面积7168m2,建筑面积约3000m2。主要建设内容:研发生产车间1栋,1层,高10 m,占地面积600㎡,建筑面积600㎡;生产车间2栋,其中生产车间1,一层,高10 m,占地面积1000㎡,建筑面积1000㎡;生产车间2,一层高10 m,占地面积1400㎡,建筑面积1400㎡。主要产品:纸箱,年产200万个。主要设备:印刷机39套,啤机1套,切纸机39台,胶水机78台,组装机4台。项目原材料主要为水性油墨、瓦楞纸板、淀粉胶水,年用量约为水性油墨2300罐/年(约2.3吨/年)、瓦楞纸板2800吨/年、白乳胶0.6吨/年。项目定员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生产天数为300天。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2016-11-28 |
阳环高建审〔2016〕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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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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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