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石灰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关于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石灰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石灰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区(平海公司对面)中德大楼二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213 ,传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石灰窑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
环评机构 |
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广东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港工业园区内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预留发展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E:111.844789°,N:21.691028°,占地面积为107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拟建1条年产20万吨石灰的双膛石灰窑生产线本项目,生产原材料为石灰石,能源主要使用煤、水及电,产品为石灰 内部自用,不外售。总投资4500万元。环保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6.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废水在地基施工阶段、施工设备的维修、冲洗、工程养护过程中产生,含有石油类污染物和大量悬浮物。生活污水中主要含有CODcr、BOD5、SS、NH3-N等污染物,建议建设单位修建临时沉淀池、隔油池,将含SS、微量机油的雨水以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都利用广青公司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施工扬尘采取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洒水抑尘、围栏挡尘、降低运输车速、原材料遮盖运输、保持路面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处理措施,能有效的抑制施工扬尘的产生,使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由于项目周边环境空气扩散较快,对项目周边的环境造成的污染较小。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3、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施工时间,尽量选用效率高、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使噪声增大。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项目应避免在中午(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之间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抢修、抢险作业和施工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提前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需提前向周围民众进行公告后才可进行施工。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入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 4、施工期产生的废钢筋等金属回收外卖,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等可回填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禁止向山体、河流丢弃垃圾。 5、本项目运营后废气来源于石灰石煅烧烟气、煤粉运输废气、原料进厂卸料废气、原料输送系统粉尘、出料系统粉尘、产品装车扬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1)石灰输送粉尘和石灰窑煅烧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烟囱(G1)排放。有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3 的排放浓度限值 (2)煤粉运输废气采取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烟囱(G2)排放。有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3 的排放浓度限值 (3)收粉系统粉尘:带式除尘器处理。两股废气共用一根烟囱G3,20m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3 的排放浓度限值 (4)原煤卸料粉尘:原料区设置封闭式厂房,厂房内安装移动式喷水雾化器进行降尘,并在厂房内自由沉降 (5)石灰石卸料粉尘:安装移动式喷水雾化器进行降尘 (6)石灰产品装车粉尘:石灰装车由成品仓通过一个溜管(可收缩)下到货车上,溜管出口处接有引气管,引气管将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入车间内,并在仓库内自然沉降。 (7)对于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地面洒水降尘,煤粉出料系统采取密闭措施。
6、项目营运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作为冲渣用水补充水源。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可控。 7、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 对于交通噪声采取措施:运输车辆在进入厂区内时,应要求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对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以下措施: (1)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首先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2)鼓风机及除尘风机等设备安装时底部设减振垫,布置在隔声工房内,可减少20dB(A)以上; (3)电机噪声为机械振动和空气动力性噪声,应置于密闭空间,并进行基础减振。 (4)对原料区运送至受料斗采取封闭皮带匀速运输。原材料输送到受料小车同样用密闭皮带机。 (5)为改善厂区环境,减少噪声污染,设计厂区布置时考虑厂区内绿化,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条件下尽可能栽种花草树木进行厂区绿化,也可减小厂界噪声值。 (6)对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设备,加强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噪声。 经此一系列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值,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控。 8、项目营运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维修过程中废机油及含油抹布、一般工业固废。 (1)生活垃圾与含油废抹布由厂方统一收集后,与区域内的生活垃圾一起处置。 (2)本项目在对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将产生废机油,该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在厂区内烧结矿2号仓库旁建有约320 m2的危险废物储存仓库,统一收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一定量后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石灰矿石煅烧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除尘灰产生量为409.31t/a,煤渣产生量942.48t/a,石灰石筛下料5438.72t/a,这部分固废作为厂区内其他生产车间的原料。煤粉输送粉尘处理系统产生的除尘灰产生量约为126.35t/a,该部分固废重新作为煤粉使用,不外排。煤粉筛下料产生量为2t/a可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去向明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