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环宇冷却塔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 发布日期:2018-04-08 16:15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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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市环宇冷却塔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48日至2018年412),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区(平海公司对面)中德大楼二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213,传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江市环宇冷却塔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阳江市环宇冷却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高新三路西边地段

环评机构

河南迈达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高新三路西边地段,地理位置坐标为N21.8193°,E110.9064°本项目租用民众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的1栋已建成的厂房,总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主要生产冷却塔,年产量为100项目主要为一栋厂房隔成车间、办公室、玻璃钢车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由于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故本项目无施工期影响分析。

2、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7.2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漠阳江,漠阳江水质环境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3项目所使用的不饱和聚酯树脂会挥发苯乙烯等有机废气,以VOCS计。项目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了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03-2010II时段标准要求,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机加工过程会有金属粉尘产生,其产生量约为0.3t/a,呈无组织排放。由于金属粉尘颗粒较大,较容易自然沉降于车间内,建设单位定期清理地面,加强车间通风,车间工人戴好口罩等劳保用品,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的要求1mg/m3,对车间内的空气环境及项目周边大气环境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项目所用的焊接类型为电焊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工件在焊接过程中,由于高温氧化,会产生一定的金属氧化颗粒物,形成焊接烟尘,项目焊接产生的烟尘量为15.04kg/a,呈无组织排放。由于项目焊接工位比较分散,烟尘排放不集中,且项目焊接产生的烟尘不大,因此只要加强车间通风,操作工人戴好劳保用品,对车间内空气环境及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如砂轮切割机、搅拌机、钻床等。噪声经消声、减震处理,经过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各边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且项目边界2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点,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5项目生产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钢材边角料及玻纤布边角料,其产生量分别为3t/a0.3t/a,全部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运营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装不饱和聚酯树脂的废原料桶及废不饱和聚酯树脂,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厂内员工日常办公生活时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做到日产日清,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以免孳生蚊蝇。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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