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5-10-10 11:48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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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园区规划概况

广东阳江工业园区国家审核面积为16.8 km2,包括白石岗区块(2.6km2)、站港区块1(7.87 km2)和站港区块2(6.33 km2)共3个区块。

白石岗区块原为阳江高新区白石岗科技园的一部分,后来经阳江市调整,白石岗科技园更名为银岭科技园,由阳江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银岭科技产业园分区规划(2006-2020)》,并从高新区分离出来,纳入江城区管理;站港区块1和站港区块2原为阳江高新区站港科技园的一部分,后经高新区内部规划调整,站港科技园拆分为福冈工业园和平东工业园两部分,并由阳江市规划设计院分别编制了《高新区福冈工业园分区规划(2006-2020)》和《高新区平东工业园分区规划(2006-2020)》,其中站港区块1位于福冈工业园内,站港区块2位于平东工业园内。

园区规划目标为:以建成生态型工业园区为最终目标,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集生产、贸易、科研为一体的绿色工业园区。

本园区于2008年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取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对园区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二、园区运营过程的主要污染源及环保措施

1、废水

广东阳江工业园区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三大类。目前,福冈片区污水经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漠阳江西干流,银岭片区各企业生产废水均经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一级标准排放,建议加快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

2、废气

主要大气污染源包括食品工业的燃料锅炉和工艺生产流程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悬浮颗粒物仓储、物流行业装卸、运输货物时产生的悬浮颗粒物(TSP),工业企业职工餐厅炉灶排放的油烟废气和火烟,机动车排放的尾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目前,主要采取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限制入区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对建设项目的审批,项目选址一定要符合开发区布局规划的要求,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对报建资料不完整、“三废”治理方案不可行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3、噪声

区营运期的噪声源主要包括生产区噪声、工业噪声、交通噪声等。严格车辆定期检测制度,保障车况良好,安装符合质量标准的汽车排气消声器,减小交通噪声;设置绿化带,合理的配置树种,建立绿色声屏障,以减少交通噪声和生产噪声的影响;在主干道与村庄之间应有缓冲带,在缓冲带内设置尽量能与绿化措施相结合,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包含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金属制品企业的原材料和成品的边角料,锅炉产生的少量粉煤灰和其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其它废弃物等。开发区产生的可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则外运至阳江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进行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则交给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运送至江城区奕垌垃圾填埋场做填埋处理。

、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

通过对纳污水体布设的水质监测站位的现状监测数据的分析,各监测指标的浓度值水平均低于评价标准值,这表明目前纳污水体的水质良好,说明营运期正常处理达标排放废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根据评价区域大气环境监测点的监测结果表明,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好。区域开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声环境

评价范围内噪声监测点的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声环境质量可以达到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说明营运期的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四、综合结论

本评价对广东阳江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及其附近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开发区建设前后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区域环境容量进行了分析,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并提出了环境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前面各环境专题的分析评价结果,本评价认为,只要开发区管委会能加强对入驻企业的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实行污染物总量排放控制,实施有效环境管理,并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可确保区域环境质量能达到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此前提下,广东阳江工业园区的营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会较小,达到可接受水平,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广东阳江工业园区的建设营运是可行的。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广东省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索取。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省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0662-3823612

2、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802号);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一路24号;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20-87518234;邮箱:2468517563@qq.com,传真:020-87515759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和相关组织,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是,通过网站、公告向公众公布环境信息,采取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广东省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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