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益利达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阳江市益利达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阳江市益利达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阳江市益利达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二路 |
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二路,项目用地面积总占地面积为19997.62平方米,规划可用地面积为1645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999平方米,拟建设车间1的建筑面积为2112平方米,车间2、车间3、车间4的建筑面积均为1920平方米,一栋办公楼建筑面积为3700平方米、一栋宿舍楼建筑面积为29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为1527平方米。年生产木制刀座20万件、啤酒托10万件。 原辅材料:木材1000立方米;不锈钢钢板500吨;砂带3000条;502胶水1500只;拼板胶3吨;油漆6吨;天那水2吨。主要生产设备:CNC电脑锣1台;深切机5台;开槽机1台;抛光机1台;吸尘设备2台;电刨机2台;仿形锣2台;冷压机1台。 该项目共有员工50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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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5 |
阳环高建审〔20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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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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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