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金彭服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阳江市金彭服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阳江市金彭服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阳江市金彭服饰实业有限公司 |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高新二路 |
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高新二路,总占地面积为116094.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8734.65平方米,建设厂房1~13栋,其中厂房7、厂房8、厂房11、厂房13栋楼为4层,厂房12栋楼为3层,其余均为1层,用于服装加工缝纫、拷边、电剪、整烫、钉扣、包装等生产工序,以及原辅材料、产品储存;办公楼14幢为1层楼,综合楼16幢为6层楼,综合楼17、20幢为8层楼,综合楼18、19、22、24幢为7层楼,员工生活区21幢为1层楼,开发中心23幢为2层楼,用于员工办公、住宿;锅炉房1间,用于锅炉产生蒸汽供应生产;配电房1间,用于全厂用电调配;垃圾房1间,用于全厂生活、固体垃圾转运;停车场15楼为4层,用于职工车辆停泊。项目年加工西裤300万件、休闲裤400万件、牛仔裤300万件。项目共有员工500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
2015-3-26 |
阳环高建审〔2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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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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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