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岗段海堤13队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平岗段海堤13队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关于平岗段海堤13队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 |
广东省平岗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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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平岗农场13队 |
项目位于广东省平岗农场13队,维修主排灌明渠砌挡土石墙380米,排灌明渠涵桥2座。该项目实施内容如下: (1)维修主排灌明渠双面挡土石墙380米。主排灌明渠为两边挡土石墙矩形排渠,维修后的主排渠平均宽度5米,深2米,总长380米(即两岸挡墙总长760米)。 挡土石墙采用浆砌石结构,墙体规格高2.5米(含底座0.5米),上宽0.4米,下宽1.5米(底座),两边挡墙断面面积为4.275平方米,石方总量1624.5立方米。 (2)维修排渠明渠涵桥2座。每座涵桥净宽4米,高2米,混凝土结构。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78.57立方米,土方回填65.998立方米,涵桥钢筋1.114吨,桥墩浆砌石45.792立方米。项目总投资90,其中环保投资5元。 |
2015-4-17 |
阳环高建审〔20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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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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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