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利发椰艺制品有限公司椰棕制品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阳江市利发椰艺制品有限公司椰棕制品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椰棕制品建设项目 |
阳江市利发椰艺制品有限公司 |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五路南 |
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五路南,主要经营范围是产销:椰艺制品、工艺品等。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443.67㎡,一期建筑面积1922.31㎡。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2幢(车间、仓库)、办公室1幢、原料库1幢及沿路商铺1幢等。办公楼为2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原料库及商铺为一层钢结构。 项目主要以椰丝为原材料,天然橡胶为辅材,经过打丝、堆晒、喷洒、成型等工序生产椰棕花篮,生产能力是年产量约300万件,主要生产设备为打丝机2台。项目一年工作日为300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项目雇员工1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
2014-12-30 |
阳环高建审〔201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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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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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