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嘉嘉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阳江市嘉嘉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阳江市嘉嘉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阳江市嘉嘉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五路 |
该项目位于阳江市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高新三路西边地段,占地面积14125.01㎡,建筑面积3600㎡。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仓库、办公室及其他配套设施等。主要项目建设内容:车间1建筑面积为1728㎡,功能为生产车间、办公室;车间2建筑面积为1836㎡,功能为生产车间、仓库,值班室一层建筑面积为36㎡。主要以301钢板为原材料,通过切割、水磨、冲压成型、装配、包装等工序生产方格刀片等五金配件。包装材料主要为纸箱,年用量为2000个/年。生产规模:钢板为20吨/年,方格刀片为50万套/年。主要设备:5台J23-25冲床机,5台J23-20冲床机,4台J23-10冲床机,水磨机4台,自动水磨机3台,烘焊机2台,打孔机2台,切割机1台。本项目一年工作日为300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项目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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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2 |
阳环高建审〔2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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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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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