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澳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阳江市澳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塑胶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
阳江市澳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三路北地段 |
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三路北地段,为租赁阳江市正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厂房用地面积3980.07m2,建筑面积约218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A、B、C和宿舍-A等。生产车间为一层高钢结构厂房;宿舍-A为5层高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等。项目以聚丙烯和聚酰胺为主要原材料,通过开料烘料、注塑和包装等工序,生产各种塑料厨具产品。年耗聚丙烯约37吨、聚酰胺35吨,年产各种塑料厨具产品39万个。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注塑机13台,配套注塑设备12台和修模设备5台等。项目一年工作日为300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项目劳动定员20人,其中约有10人住宿,项目不设食堂。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2014-12-30 |
阳环高建审〔201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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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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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