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拌(湿拌)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 发布日期:2017-11-28 16:12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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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预拌(湿拌)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1128日至2017124),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828   ,0662-3826166

   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预拌(湿拌)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

阳江市建盛建材有限公司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冈工业区

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冈工业区(中心坐标为:北纬21.791007°,东经111.884263°)。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00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场、搅拌站、试验室、员工宿舍楼、办公楼等其他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预计年产湿拌砂浆10万m3/a。

(一)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机械设备,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尽量安排在昼间非正常作息时间内进行,夜间禁止使用一切高噪声设备,以免扰民,建筑施工期间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各施工阶段噪声限值。营运期应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机械设备;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二)营运期采取措施有效地控制水泥、粉煤灰等粉料为粉料仓储藏,槽车与水泥料仓通过管道连接经粉末输送专用泵泵入水泥料仓,全过程为封闭状态,产生的粉尘通过储罐顶部呼吸口经滤芯除尘+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尾气经高于15米储罐顶部呼吸口排放,排放浓度为12mg/m3,排放量为0.162t/a,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818-2010)表2中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的要求。

(三)员工食堂厨房采用清洁能源液化石油气,项目厨房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建设单位安装净化效率大于65%的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并且设置专用的排油烟烟道,将经静电净化处理后的油烟废气引至楼顶3米处高空排放,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低于2mg/m3,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标准限值要求。

(四)营运期生产过程中搅拌机清洗水、砂浆运输车辆清洗水和作业区地面冲洗水等工艺废水,经建设三级沉淀过滤池,将生产废水经沉淀、过滤等处理后循环回用为砂浆生产线物料混合用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沉渣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五)收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产废水沉淀处理后的沉渣主要为原辅料颗粒和少量残余砂浆,经砂石分离器分离出来后可用作低强度水泥制品用料出售,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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